徐州市推行“九个一律”深化干部作风建设
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实行 “九个一律”的规定》,对党员领导干部作出明确要求。 一律不准违反作风建设“约法三章”,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公款旅游; 一律不准出入私人会所,严禁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一律不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公款送礼; 一律不准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 一律不准用公款购买烟花爆竹、烟酒、月饼、贺卡、年历等年货节礼,严禁转嫁公款报销相关费用; 一律不准设立小金库,严禁公款私存; 一律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严禁借机敛财; 一律不准滥发钱物,严禁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奖金; 一律不准超标准建设和使用办公用房,严禁豪华装修和多处占用办公室。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并采取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等方式予以追究;对违规购置的车辆、设立的“小金库”全部收缴,不得自行调剂或内部结转;对直接责任人先免职再查处,对地方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对典型案件予以点名通报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规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明确纪律要求,严格遵照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规定,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外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切实加强部门和行业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带头执行上述规定的同时,要切实履行执纪监督责任,强化对监督的再监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市纪委、市监察局受理举报电话:12388;邮箱:xzjwlzs@163.com;网站:徐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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