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智力障碍儿童
康复定点机构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江苏省户籍,年龄不超过6周岁。
二、服务时间
机构内康复每年不少于9个月,平均每月不少于22天,每天不少于6节课(3.5小时)。
三、服务流程
提交康复训练《救助卡》、《转介单》、医院诊断证明、儿童体检报告、监护人和受助儿童身份证明材料等→资格审核→办理入机构手续,包括登记、问询、评估、建档、签订康复协议、进班→制定康复教育计划、实施康复教学、家长培训、社会融合活动→定期评估、修订康复教育计划→康复随访、家庭指导。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1.基本情况调查。主要包括儿童基本情况、心理卫生、学习特点、学习兴趣、家长教养态度、儿童情绪行为观察等,每学年1次。
2.康复评估。主要对儿童运动、感知、认知、语言、生活自理、社会适应等领域和感觉统合能力评估,训练评估体现阶段性、动态化,通常每学年至少2次。
3.制定个别化康复教育计划。由康复评估人员、教师、家长和其他相关专业人员共同参与,根据评估情况,拟定个别化康复计划,内容包括残疾类别、学习优势、未来发展潜能、残疾影响、建议对策、进班安置、康复重点、家长建议与希望等;召开个别化康复教育计划分析会,讨论确定适合儿童的能力发展和生活实际的长、短期目标;修改拟定个别化康复教育计划。
4.康复教学。根据康复教育计划,安排并细化“月—周—日”康复教学活动,遵从智力残疾儿童的生理发育、认知程度和行为特征开设相关课程作为康复支持。
(1)集体课/(小组/组别):采取综合主题课活动形式,开展儿童运动、感知、认知、语言、生活自理、社会适应等领域康复教学;康复教育目标考虑到每个儿童的需要;康复教学活动教案与个别化康复教育计划一致;有体现每个儿童进步的记录。每天集体课时间不少于4节课,每节课不少于30分钟。
(2)个训课:针对儿童在集体课中的“短板”或特别的需要进行一对一训练;康复教育目标清晰具体、符合儿童发展需要;每次个训后要对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记录。每天至少1节课,每节课不少于30分钟。
(3)其他:运动训练/感觉统合训练每天至少1节课,每节课不少于1小时;开展社会融合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至少30分钟。
5.家庭指导。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至少30分钟;家长培训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至少1小时。
康复教育与评估建议使用《系统康复训练测评表》(中残联)或其他版本和《感觉统合能力评量表》。
五、服务考核
1.质量控制:康复教学、评估建档率100%;康复有效率达90%;家长对康复服务的满意率达90%;家长培训率100%;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2.档案管理:康复协议、申请表、转介单;受助儿童基本信息、康复教学计划与实施记录、评估记录;家长培训计划、内容;专业技术人员等资料。
3.经费管理:项目经费拨付凭证,项目支出明细清单,受助儿童项目经费结算签字凭证,年度项目经费财务审计报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