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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工作会议
2015-04-24

4月21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工作会议,副市长王安顺,市残联理事长李敬峰、市地税局副局长姬蔚云、市财政局副局长姚宾礼、市人行副行长副行长刘圣庆,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残联理事长、财政局、地税局主要领导,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市残工委成员单位及相关处室负责人等出席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曹鸣镝主持。

会议传达了今年全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交流经验,统一思想,并部署全市年度残保金征缴工作。

李敬峰同志,对去年我市残联重点工作和残保金征缴完成情况进行了报告,并对贯彻落实全省残保金征管工作会议精神,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一是研究制定出台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二是落实减免政策,确保小微企业残保金应免尽免;三是统一标准,规范做好保障金征缴工作;四是突出重点,着力抓好残保金征缴工作;五是加强宣传,着力提高对用人单位就业年审工作质量和效果;六是落实奖补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

王安顺副市长作了重要指示,对我市近年来残疾人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残保金征收对徐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经济支撑,肯定了我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取得的新成效,同时也肯定了各级地税、残联部门为之付出的艰辛和努力。他对2015年的抓好征管工作作了重要指示,第一:严格政策,依法征收。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小微企业减免政策规定,做到应免尽免;切实规范征收程序,努力实现保障金依法应征尽征、应收尽收、足额征缴。第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是一项涉及到多个部门协同联动的综合性工作,相关部门必须通力合作,密切配合;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既不安排残疾人就业又拒不足额缴纳保障金的单位,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第三扩大范围,均衡发展。各地要积极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各类企业做到应征尽征,足额征缴;同时依法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残保金征缴工作。第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深入宣传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各项政策法规,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的是爱心款,办的是文明事,行的是慈善义举,积的是仁义之德”,从而为征缴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会议还对2014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市地税第三税务分局和铜山区政府分别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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