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充实基层残联工作人员队伍,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更好地为广大残疾人服务,根据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全国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考核办法通知〉的通知》(苏残发〔2007〕74号)和徐州市残联、财政局、民政局、劳保局《关于认真做好购买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岗位工作的意见》(徐残发[2009]49号)精神及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选聘17名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简章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具有本县常住户口,具备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45周岁之间(在1965年1月31日—1992年12月31日出生),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身体条件适应工作需要残疾级别为四级的残疾人。
二、选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
2、在残疾人中有一定威信,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会电脑操作、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三、选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就近就地的原则。
3、残疾人大学生、已聘残疾人专职委员优先。
4、公开选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0年1月15日—1月17日。
2、报名地点:各镇(开发区)残联。
3、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持本人户籍证明、身份证、残疾人证(无证的,可凭残疾评定表结果)(伤残军人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报名表》,每个考生限报一个镇(开发区)。
4、资格审查: 各镇(开发区)残联理事长初审后,于 2010年1月18日将《2009年睢宁县公开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报县残联,睢宁县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每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不予开考。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计算机操作成绩选聘试用及试用期满理论笔试及业绩考核、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计算机操作内容:打字(50%)、WORD、EXCEL操作(50%)。成绩100分;
《准考证》领取时间: 2010年1月20日。
考试时间: 2010年1月23日。
成绩在县残联和各镇政府张榜公布。
六、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经查实一律不予聘用,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岗位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在县残联领导和镇政府管理下做好本地残疾人工作。日常管理按照残疾人专职委员相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生活补贴500元/月)。试用合格者正式聘为“镇残联残疾人专职委员”。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镇政府)签订《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聘。聘用人员的待遇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八、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将邀请县纪委执法监察室全程监察,也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8384134
有关招聘的具体事宜,由县残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381929 联系人:王莹
睢宁县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0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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