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2019年度徐州市
一级残疾人康复机构等级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残康协〔2018〕3号
各相关康复机构:
依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标准》(建标〔2013〕145号)和省残联《江苏省残疾人康复机构等级认证暂行办法》(苏残发〔2014〕35号)和市残联《2018—2019年度一级残疾人康复机构等级认证实施细则》(徐残发[2018]11号)等文件精神,受市残联委托,市残疾人康复协会拟定了2018-2019年度徐州市一级康复机构等级认证实施方案(附后)。该方案已报经市残联批准实施,现印发各相关康复机构并据此抓好落实。
2018年2月26日
徐州市残疾人康复协会2018-2019年度
一级残疾人康复机构等级认证实施方案
为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行业管理,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依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标准》(建标〔2013〕145号)和省残联《江苏省残疾人康复机构等级认证暂行办法》(苏残发〔2014〕35号)和市残联《2018—2019年度一级残疾人康复机构等级认证实施细则》(徐残发[2018]11号)等文件精神,受市残联委托,市残疾人康复协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认证条件
徐州市范围内,经行政机关许可,符合《江苏省残疾人康复机构等级认证暂行办法》标准和市残联《2018—2019年度残疾人康复机构等级认证实施细则》要求,经所在县(市、区)残联初审,并报经市残联批准的康复机构,可参加此次认证。
二、认证评分标准
徐州市各类康复机构分级标准(附件7)。
三、认证时间及流程
1、发布认证通告。康复协会于2018年2月26日前通过市残联和市残疾人康复协会网站发布认证通告。
2、受理申报材料。申报等级认证的康复机构,于3月5日前向所在县(市、区)残联申报。经县(市、区)残联初审同意后,于3月6日至9日下午17点前报市残疾人康复协会汇总,逾期不再受理。经市残联审定后,符合条件的列入此次认证。
3、组织现场认证。康复协会组织等级认证专家,于2018年3月12日至30日对申报机构进行等级认证(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4、发布认证结果公告。现场认证结束后,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定,2018年3月底前公布认证结果。
5、发放证书和标牌。通过等级认证的康复机构,由康复协会制作发放相应等级证书和标牌。
四、申报材料报送及填写要求
1、填写申报材料前,请务必详细阅读填写要求及附件说明(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
2、申报残疾人康复机构的类别必须同时在法人登记证的宗旨、业务范围和《执业许可证》许可业务范围之内。 3、同一康复机构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康复项目类别的,申报表必须分别填写报送,分类予以认证。 4、各申报机构按照市残联制定的徐州市各类康复机构分级标准及认证(审核)结果表,先期进行自查自评。切实做到依据真实可靠,慎重申报。2017年实际承接残联康复服务项目机构的自评和认证(审核)指标项目不得漏项;2017年未承接残联康复服务项目机构,分级标准的部分指标项目不纳入本次自评和认证(审核)范围,具体内容已在各类分级标准的自评得分栏目标注。 5、申报材料报市残疾人康复协会登记后,材料的所有内容不得修改,认证时按原申报类别等级进行。 6、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发现有虚假信息,取消认证申请。
7、申报通知及相关材料表格,www.77365.com网站公告栏(网址:http:// www.www.hwameir.com/)及徐州市残疾人康复协会网站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www.xzcankangxie.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