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建设。继续推动各地电视台手语新闻、广播电台、报纸专刊及新媒体等残疾人专题专栏节目开办和优化改进工作。继续推进影视作品和电视作品加配字幕的工作,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覆盖率。
6.增强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协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协会的社会工作属性,常态化开展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密切与主流新闻媒体的联系,使残疾人工作宣传重点与媒体关注热点相契合,提高残疾人事业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已成立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协会的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尚未成立的地区要尽快成立本级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协会。
(二)整合宣传力量,树立残疾人事业基本形象
1.推进新媒体建设。创新宣传传播平台和渠道,鼓励各级残联完善官方网站,开设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和政务客户端,完善网上网下互动衔接的服务平台和工作机制,加强与残疾人群体的沟通交流,主动引导,主动发声,提升信息服务水平。
2.打造系列文化宣传精品。重视残疾人事业宣传理论研究,展示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推出一批反映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高水平文章、书刊、音像制品和公益广告,推荐纳入省级“文化共享工程”。
3.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建立完善残联系统新闻发言人和舆情处置工作机制,强化残疾人事业信息采集和舆情监测能力。加强网络宣传阵地建设,及时宣传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传播“正能量”;挖掘残疾人工作典型,发出“好声音”;用残疾人先进事迹引导舆论主流,讲好“残疾人故事”。做好培训工作,探索建立由网评员、宣传骨干、专家组成的残疾人事业舆论发声队伍。
(三)加强残疾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纳入国家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
1.推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非遗展示馆和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公园、体育场馆、社区健身路径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要有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场地和内容,要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开放,并提供无障碍服务。
2.开展文化体育惠民工程建设。各地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农民体育健身等工程中,要针对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和特殊需求,提供必要的服务内容和参与条件。
3.推动并完善盲文图书阅览室建设。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及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要建立盲人图书室,配备盲文图书及有关阅读设备,做好盲人阅读服务。扶持出版一批为残疾人服务、反映残疾人事业的图书、音像制品和残疾人作者写作的图书,并择优进行发行出版。
4.贯彻落实残疾人全民健身计划。按照《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的总体要求,落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残健融合体育主题活动,带动残疾人康复健身、融入社会。提高彩票金投入比例,深化“全民健身助残工程”,结合残疾人需求和特点,推动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建设,加强残疾人体育基本公共服务。
5.创编推广适合残疾学生的运动项目。各类特殊教育学校要组织残疾学生开展适合其特点的日常体育活动,开展残疾学生课外体育锻炼和校园融合活动。举办训练营、选拔赛,鼓励残疾青少年参与“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参加“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等青少年体育示范活动,保障残疾学生体育健身的权利。
6.推动市、县(市、区)残疾人文化体育艺术展能中心建设。改善各级残联综合服务设施条件,配置必要的文化体育艺术活动设备用品,为各类残疾人搭建文化体育艺术活动平台,因地制宜、常态化开展残疾人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艺术活动,以满足基层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元化的精神文化需求。
7.丰富基层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将残疾人文化体育艺术活动内容纳入“残疾人之家”日常工作,为基层残疾人提供参与文化体育活动的基本条件。
8.培育文化体育助残社会公益组织 |